迈向昆明,共促协调发展:东盟区域生物多样性保护资金(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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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4日,创绿研究院和海因里希·伯尔基金会(德国)北京代表处共同举办了“迈向昆明,共促协调发展:东盟区域生物多样性保护资金综合分析”研讨会,来自政府、企业、国际和国内机构的13位代表针对东盟国家生物多样性资金的问题进行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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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4日,创绿研究院在海因里希·伯尔基金会(德国)北京代表处的支持下举办了“迈向昆明,共促协调发展:东盟区域生物多样性保护资金综合分析”研讨会,本次会议也是创绿研究院围绕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公约》缔约方大会第十五次会议(CBD COP15)的系列讨论之一。会议邀请来自国内外政府、国际组织、民间智库和社会组织的嘉宾,对于东盟生物多样性资金进行了多角度的分析,并探讨未来中国参与东盟生物多样性融资的渠道和方法。来自国内外政府、大学、社会组织、媒体、企业的百余位参会代表参与本次会议并与嘉宾在线上展开了讨论。

2021年是中国—东盟对话关系建立30周年,也是中国-东盟可持续发展合作年。在11月22日举办的中国—东盟建立对话关系30周年纪念峰会上,中国与东盟建立全面战略伙伴关系。近年来,中国—东盟生态环境领域合作机制、合作内容、合作形式不断完善,在环境政策对话、环境信息共享、生物多样性保护、环保产业与技术交流、环境管理能力建设方面取得了一系列成果。根据《东盟生物多样性展望2》,东盟国家已经在生物多样性保护方面取得了重大进展,但与生物多样性目标的差距给保护工作带来了巨大的挑战。东盟区域是全球生物多样性最丰富的区域之一,然而当地的森林、农业、湿地、海洋等生物多样性面临着植被减少、污染、过度捕捞等威胁,巨大的生物多样性资金需求和严重不足的资金供给量带来的仍待弥合的资金缺口为东盟和中国利益相关方提供了潜在的投融资机遇。我国的云南和广西两个省份与东盟多国接壤,今年十月,两个省份分别举办了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公约》缔约方大会第十五次会议(CBD COP15)第一阶段会议和中国-东盟环境合作论坛,两地作为中国和东盟的连接要道,承载着与东盟国家发展保护生物多样性合作的重任,也是中国参与东盟生物多样性保护的重要基点。

研讨会从东盟生物多样性资金的状况,利益相关方参与当地多样性保护国际进程与东盟生物多样性协同多个角度出发,分析东盟生物多样性投融资的发展和潜在机遇,以推动《2020年后生物多样性目标》的有效落实。创绿研究院在海因里希·伯尔基金会(德国)北京代表处的支持下开展了“迈向昆明,共促协调发展,东盟区域生物多样性保护资金综合分析“的项目研究,主要分析东盟生物多样性资金现状,并针对利益相关方提供了全面具体的融资建议。


致辞环节

柯佑霖  

海因里希·伯尔基金会(德国)北京代表处首席代表

柯佑霖博士(Paul Joscha Kohlenberg)表示中国和东南亚在环境等多个领域联系密切,部分发展中国家对于发展的需求引起了多方对当地环保方面的担心。中国的政府、企业以及不同的利益相关方在东南亚生物多样性保护方面都做出了努力,但是大家更希望看到中国企业在东南亚进行负责任的投资。

柯博士表示“COP15大会强调中国为全球环境保护需要付出的努力,特别是在生物多样性热点区域如中国和东南亚,因此伯尔基金会希望更好了解生物多样性保护的现状,以解决当地生物多样性保护面临的问题,尤其是最为重要的资金问题。”

王玉娟  

生态环境部对外合作与交流中心副处长,中国——东盟环境保护合作中心

王玉娟博士分享了中国—东盟生态环保区域框架下有关于生物多样性保护方面的合作进展情况。王博士表示今年是中国—东盟中心成立十周年,过去十年中和东盟国家共同制定和实施两个非常重要的环境战略和合作计划,并且在今年五月,双方通过新一期《中国东盟环境合作战略及行动框架(2021-2025)》。中国和东盟框架下生物多样性保护成为区域生态环保合作非常重要的领域,双方也在这个领域下开展一系列的高层政策交流活动以及联合研究的工作,也取得了一系列阶段性进展。

首先是在顶层设计层面,双方将生物多样性保护纳入优先合作领域。中国政府高度关注生物多样性和生态保护,2010年承袭了国家生物多样性委员会建立了协调机制,颁布20余部法律法规,中国编制《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2011-2030》,将生物多样性提高到国家战略的高度。新一期的合作战略和合作框架在生态系保护与生态系统管理领域继续加强交流合作,共同提高区域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政策和战略等方面。其次是能力建设层面,自2016年以来,中心牵头针对红树林等专题开展多场主题建设活动,并设置专门生物多样性高层对话环节和相应的分论坛,推动各方分享各个国家生物多样性保护中政策层面以及实践经验交流。第三是开展联合研究,中心和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基于信托基金项目开展包括加强东南亚国家制定和实施“2011-2020生物多样性战略和实现沿海目标”在内的能力建设项目,以及依托中国—东盟基金项目,完成了中国—东盟生物多样性与生态保护合作计划项目。

中心目前在积极推进中国—东盟区域红树林保护合作伙伴关系建设,希望通过合作伙伴关系将致力于开展红树林保护合作的利益相关方组织起来,包括中国和东盟之间政府机构、环境部门、科研院所、联合国机构、企业、NGO等,通过一些政策对话、联合研究、能力建设以及后期的试点示范合作等形式保护和修复沿海红树林生态系统,增强基于自然的解决方案(NBS)的实施和应用。“ 对于东盟区域生物多样性,后续可以开展多项工作,比如,如何通过基于自然的解决方案,实现生物多样性和应对气候变化的协同,生物多样性保护和社区升级改善协同等。”

Theresa Mundita S.Lim  

东盟生物多样性中心(ASEAN Centre for Biodiversity)执行主任

Theresa Mundita S.Lim博士针对东盟世界遗产公园、东盟环境保护机制、如何提高东盟生物多样性融资机制三个方面进行解读。东盟世界遗产公园项目对各个地区的经济、社会、生态发展起到重要作用。保护区的大部分资金来自政府,但是随着新冠疫情的到来,各国政府将资金用于其他方面,使得保护区存在着巨大的资金缺口。

随后,Lim博士介绍了东盟国家跨行业领域的合作的资金机制,比如印尼金融机构和企业、国际机构进行合作以支持环境融资,印尼也建立了碳排放抵消机制、绿色支持机制,其中包括污染防控及相关工作;马来西亚环境安全委员会与其他相关机构合作进行生态保护项目;越南制定了森林生态系统服务付费等机制,涵盖清洁用水、农业、水电站等行业;菲律宾环境综合保障机制也提出了相应的激励措施;柬埔寨和印尼也推出了碳融资,将相关资金收入用于生物多样性保护。另外东盟成员国也通过众筹等方式,纳入个人等社会力量,提高当地居民对于生物多样性保护的认识。但是这种众筹的融资并不是主流,一般只是用于短期的融资。

东盟生物多样性融资机制要从四个方面加强,“第一点是要有法律框架奠定未来法律理论基础,以及政府支持,推动新的融资机制的建立。第二点是要提高宣传和教育,提高公众的认知。第三点强调惠益共享,特别是要让当地社区获得良好的反馈以实现更大的经济产出。最后一点是基于科学和证据的研究框架,通过科学理论和数据支持整个决策过程,从而实现可持续发展的融资”。东盟生物多样性中心希望进一步促进东盟成员国的可持续利用,将成功经验和最佳实践推广给东盟其他国家,同时致力于跨国合作,加强能力建设、信息分享等相关活动。中心预期在十年间,种植1000万棵本土树种,并以此鼓励环境改变。

最后Lim博士对即将到来的COP15第二阶段做出了期待,表示昆明生物多样性大会的结果和东盟国家的共同宣言将会作为未来的指引,推动中国和东盟共同创造一个有韧性的环境。

靳彤   

大自然保护协会(美国)中国项目科学主任

靳彤博士从国际层面分享大自然保护协会(TNC)在生物多样性保护方面做的研究和探索的创新机制的实践。靳彤博士表示在TNC于2020年发布了生物多样性保护资金分析报告,对于2020后生物多样性保护框架资金调动提供了建设性的意见。报告针对资金缺口提出两部分建议,“一是取消或者减少是对现有对生物多样性会造成破坏的补贴机制,比如说农业、林业、渔业等很多补贴政策;二是通过多元化资金渠道丰富生物多样性保护资金来源,如生物多样性影响抵消、应对气候变化、碳市场的角度等。” 

随后靳彤博士分享了TNC近期在全球不同国家尝试应用的生物多样性融资机制案例,比如,在生物多样性保护领域调动私有资本,即影响力投资、债务换自然、以及与东盟生物多样性高度相关的红树林和滨海生物多样性的蓝碳项目等。她认为在“目前的“2020年后生物多样性框架”里将弥合7000亿美元的资金缺口写入现有目标,是非常鼓舞人心的,……,并且同时提出基于自然的解决方案(NBS)在应对气候变化、保障人类健康等多个方面是很好的投资渠道,在未来有很好的研究前景。”


主题研讨1:东盟生物多样性保护政策与行动

付晓天   

世界资源研究所(美国)中国食品与自然资源部主任

付晓天针对东盟区域发展与绿色供应链进行分享。她认为农业贸易是中国东盟自贸区建设的重点工作领域,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成员国是重要的农产品贸易市场,不可持续的农业生产和农业生产对资源获取是导致生物多样性损失最重要的因素之一。中国东盟在绿色低碳农业,包括农产品绿色可持续供应链的合作在很大程度上可以促进和推动生物多样性的保护。世界资源研究所认为农产品绿色供应链的建立要通过三个方面,一是借助国内推动绿色供应链的机遇,推动绿色供应链发展,减少环境对生物多样性的影响。比如,近期发布的《十四五对外贸易高质量发展规划》也把构建绿色贸易体系作为贸易高质量发展的核心内容之一,要求加强与重点市场和共建“一带一路”国家等合作,推动绿色低碳贸易合作。二是通过国际合作,促进供应链上下游之间的对话。“2020年后生物多样性框架”和《昆明宣言》都表示要减少农业对生物多样性的影响。“全球140多个国家承诺2030年扭转森林砍伐和土地退化趋势,这些国家占全球森林面积90%以上,覆盖大多数生物多样性的资源,东盟国家也是其中的核心力量。”三是发挥金融的力量,45家机构在11月发起了生物多样性金融伙伴关系(PFB)的倡议,金融机构将生物多样性保护纳入金融机构服务商业策略和融资政策,各国政府应创办有利于投资的环境,引导公共投资和私人投资向生物多样性保护倾斜。

孙天舒   

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国际发展合作所助理研究员

孙天舒主要针对中国生物多样性对外援助(ODA)的几个维度进行了分享。孙天舒表示“与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的对外援助针对资金缺口的规模可以发挥的作用是十分有限的,不能仅依靠增加对外援助来解决问题,并且中国目前没有形成固定且成熟的生物多样性对外援助项目的开发、执行以及监管评估的稳定路径。”随后孙天舒针对中国生物多样性援助的新旧问题、实施主体、接受对象、地方省份作用进行分析。中国自2000年之后逐步进行生物多样性对外援助,随着中国参与到环境公约,环境部门从中国生态环境修复以及治理经验出发,将援助议题扩展到林业、濒危野生动物监测、生物安全等。合作所通过建立中国生物多样性对外援助数据库,在206个项目中,直接面向东盟国家的援助有18个,去除发达国家新加坡和数据缺失的文莱,将生物多样性作为主要目标的对外援助只占了东盟国家收到对外援助中的4%,加上将生物多样性作为重要目标的对外援助,一共占据东盟国家所有收到对外援助的11%。中国生物多样性对外援助是非常庞杂的系统,中国对外援助一直以来都是多头参与,商务部、国合署、专业部委只是这个系统的一个部分。中国在保护生态系统保护物种和遗传基因多样性、以及提高生态系统服务能力领域开展比较多的援助项目。

同时,孙天舒也表示,边境省份是中国与其他发展中国家开展交流的桥头堡,通过对206个项目进行案例分析,地方省份对于相关研究项目的政策支持、资金支持,包括建立行之有效的人力财力的出境等都提供了方便。边境省份对于对外援助的重要意义主要体现在:“第一,边境省份与其他国家自然环境相联通,资源共享,对于跨境物种和栖息地保护、生态廊道建设等具有区位优势,第二,在生物安全的背景下,边境省份是维护国家生物安全的天然屏障,也能够防止生物安全入境风险,第三,边境省份与其他国家的边境社区在传统文化和经济发展上紧密相连,有着创造民心相同和普惠发展的非常宝贵的资源。”因此,边境省份应该针对邻近发展中国家对口开展生物多样性援助以及开发相关项目,也需要在未来中国对外援助协调合作中激发更多活力

林卫东   

广西环境保护对外合作交流中心主任

林卫东教授从地方角度出发,分析广西与东盟国家的生物多样性保护政策与行动合作。林主任表示广西拥有丰富多样的生态系统,陆生野生动物种类居全国第二位,野生植物种居全国第三位,生物多样性居全国第三位。广西在国家框架支持下制定了《广西壮族自治区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2013-2030年)》,也在国家框架项目推动下出台了全国首个省级“建立和实施遗传资源和相关传统知识获取与惠益分享国家框架”项目(ABS项目)”,并且广西也在生物多样性保护方面取得了突出的成效。广西是我国唯一和东盟陆海相连的省份,也是中国—东盟博览会永久举办地,广西和东盟国家的合作是全方位的,比如大湄公河次区域的合作,以及中国东盟的环境合作等。广西与东盟国家生物多样性保护合作十分丰富,首先是在中国—东盟环境合作论坛框架下开展合作,自2014年以来,在环境论坛的框架下,广西开展了生物多样性为主题的合作,也初步建立了与东盟国家生物多样性和生态保护方面的合作网络。其次海洋生物多样性保护合作,广西与东盟七个周边国家都开展了国际合作。第三是与周边国家如越南、柬埔寨、缅甸、马来西亚和泰国等开展生物多样性合作与交流。最后是大湄公河次区域环境合作,广西于2004年参与大湄公河次区域环境合作,通过一期、二期项目与东盟国家建立了很好的合作机制

林主任还表示,在跨境合作方面,广西围绕中国和越南的交接处建立了东黑冠长臂猿保护廊道,涵盖了了九个自然保护区。自2013年起,广西与越南签订了多份谅解备忘录,明确了双方环境保护的合作方向、合作路线图、合作方式并进行了技术交流。最后,他表示针对跨境保护合作,尤其是东黑冠长臂猿的保护,广西做出了比较好的实践。

焦喜   

安博中国可持续发展首席咨询师

焦喜博士针对大湄公河次区域生物多样性保护现状进行了分享。她认为在大湄公河次区域生态系统变化有很多原因,基础建设发展、土地使用变化、气候变化、自然资源过渡采伐等等。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框架在2005年正式签署,通过建立跨境生物多样性区域景观、生物多样性廊道,将非常脆弱的保护区连接在一起,建立整体的保护措施。实际上这个项目已经做了15年,第一期主要是在每个国家建立生物多样性廊道。第二是建立跨境生物多样性景观,在不同国家之间进行协调。现在进入第三个阶段,建立应对气候变化和气候智能的生物多样性景观。项目最终希望能够建立绿色的三角形区域,把所有跨境生物多样性的区域连接在一起,比如包括中国云南西双版纳、缅甸、老挝和越南。“然而生物多样性保护不能只为了保护而保护,也不能忽略当地的农民,当地的社区和原住民,因此项目开发也会考虑一些发展的因素,比如说农业,香蕉种植业以及经济区等等,要采取完整全面的生物多样性保护措施。并且在后疫情时代大湄公河次区域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框架下,应采取更加完整综合的方法来支持保护,应对气候变化和实现发展目标。”

焦喜博士还表示,“生物多样性融资也是疫情后的重点之一,首先应该采用系统性方法评估融资的需求和缺口,使用各种可行的融资资源,通过不同的渠道进行资源的分配实现目标,其次可以采用一些比较创新性的融资方法,比如说绿色税收、收费的机制,还有生物多样性抵消、贸易等”。

本次研讨会的上半部分主要聚焦于东盟生物多样性保护金融各利益相关方的角色,涵盖了东盟生物多样性融资机制、国际机构参与东盟生物多样性保护融资、农业供应链管理、中国—东盟生物多样性对外援助、地方政府与东盟生物多样性保护以及大湄公河次区域的意义等。研讨会的下半部分将聚焦于国际进程与东盟生物多样性金融的协同,来自第三世界网络、创绿研究院、亚洲开发银行以及永续全球环境研究所的研究员分享了多个有针对性且具有时效性的最新分析和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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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2021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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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因里希·伯尔基金会是德国政治基金会之一,总部位于柏林。伯尔基金会与德国绿党联系紧密,但独立运作。作为一家实践绿色愿景的智库,伯尔基金会通过30多个国际办公室的项目,提供国际合作与对话的平台。北京代表处于2017年正式注册成立,主要工作领域包括:生态保护与可持续发展、气候变化及能源政策、社会发展、全球化和中国在全球治理中的角色。


创绿研究院在海因里希·伯尔基金会(德国)北京代表处的资助下开展了“迈向昆明,共促协调发展,东盟区域生物多样性保护资金综合分析“的项目研究,研究报告梳理东盟生物多样性保护融资机制,总结东盟各利益相关方的角色,整理生物多样性融资缺口,并以越南为例,详细整理其生物多样性融资机制,以及中国在东盟生物多样性保护方面的角色,最后针对东盟和中国给予加强双边利益相关方参与东盟生物多样性融资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