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黎协定》背景下“一带一路”电力投资的机遇与挑战 ——以越南、印度尼西亚与巴基斯坦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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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越南、印度尼西亚与巴基斯坦为例,本报告分析了在《巴黎协定》背景下“一带一路”电力投资的机遇与挑战,为中国政策决策者与投资者制定与《协定》长期温控目标相一致的近期与远期规划提供参考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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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2019年6月
 

2015 年达成的《巴黎协定》提出在本世纪末将全球平均气温较工业化前水平升高控制在2°C 乃至1.5°C 以内,并使全球资金流动符合温室气体低排放和气候适应型发展的路径。为落实此目标,各国制定并提交了国家自主贡献方案(NDCs),提出了国家层面及国际合作的行动方案。然而,目前各国NDCs 的目标力度不足,无法实现《协定》的长期温控目标。为此,《协定》要求各国自2023年起每五年进行全球盘点(Global Stocktake),评估全球气候行动进展,为各国制定新的、更有雄心的NDCs 提供参考。在此背景下,国际合作在推动全球经济去碳化、落实《协定》目标方面可以发挥关键作用,这包括由中国于2013 年发起的“一带一路”倡议。中国在带路国家开展的对外投资活动是否绿色低碳,是否与沿线国家的气候目标相一致,是其与沿线国家能否结成应对气候变化“命运共同体”、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的关键。

亚洲在全球应对气候变化,实现消除贫困和可持续发展目标中发挥日益重要的作用。首先,全球最易受气候变化影响的十个国家中有六个在亚洲,包括越南和巴基斯坦。气候变化也加剧了亚洲地区因空气污染造成的健康风险。其次,亚洲多为发展中国家和欠发达国家,其电气化水平与人均用电量远低于世界平均水平,其工业化与城镇化进程使其成为未来全球碳排放增长最快的地区。随着“一带一路”倡议的实施,中国在亚洲电力部门的投资作用明显。

基于此,本研究以《协定》下国家自主贡献方案(NDCs)为切入点,聚焦亚洲地区的电力部门,以越南、印度尼西亚和巴基斯坦为案例,分析NDCs 目标对其电力行业发展的影响,识别与气候保护目标相一致的电力投资基准线。同时,分析其采取增强行动以弥合与2℃目标差距的重点领域,为中国政策决策者与投资者制定与《协定》长期温控目标相一致的“一带一路”电力低碳投资规划提供参考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