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4期 | 环境承载能力已接近上限 环评放权需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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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周,环保部首次向全国人大作专项工作报告,指出中国去年环境质量有所改善,但资源环境承载已接近上限。这是新环保法实施以来全国人大首次听取并审议年度环境状况和环保目标完成情况报告,为地方人大提供借鉴。报告指出,中国环境污染重,生态受损大,环境风险高等问题仍然突出。区域性、布局性、结构性环境风险日益凸显,“12%的危险化学品企业距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域不足1公里”。 近期常州外国语学校“毒地”事件引发的公众健康危机再次暴露出环境治理中的诸多漏洞,跛脚的环境影响评价引起广泛关注。周五上午,自然之友正式就常外“毒地”事件提起公益诉讼。然而,环境治理中预防成本低于后期治理成本。为避免更多的常外事件,在交给市场进行资源配置前,政府需要先明确环境容量,在各项环境指标上通过设定总量控制划定生态红线,方能保护环境与公众健康,捍卫公共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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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向污染宣战初见成效,“十二五”环境约束性指标如期完成。2015年,我国338个地级及以上城市的空气质量达标率为21.6%。全国主要空气污染物指标均超额实现了十二五规划目标。2015年,全国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氨氮、氮氧化物排放总量比2010年分别下降12.9%、18%、13%、18.6%。
  • 资源环境承载力接近上限,经济低碳转型刻不容缓。根据环保部报告,2015年,PM2.5年均浓度超标近43%,是八成以上空气质量超标天数的罪魁祸首。长三角、珠三角和东北老工业基地等区域土壤污染问题较突出。海岸带自然湿地减少近15%。空气污染到2050年每年可导致全球660万人过早死亡。常州“毒地”导致近500名学生被监出血液指标异常。随着资源环境容量接近上限,加速发展清洁能源并提高能效,将推进中国经济的低碳转型,守住生态红线,改善环境质量与公众健康。
  • 环境容量有限,简政不等于免责。生态红线的意义就是将不可开采的环境容量和资源与市场可以配置的环境容量和资源作出区别。随着环境风险的凸显,环境治理应采取预防原则,着重前端治理,并以谨慎态度对待风险。常州“毒地”等地方性污染事件频频威胁公众健康,并暴露出地方政府将简政放权与放松监管混为一谈,在简化环评审批流程时忽视了前端预防的问题。简政放权是重新界定行政与市场边界的过程。简政不意味着行政部门捍卫生态红线的责任的减少,而是这一责任的明晰。国家与地方的环保部门在“事”与“权”方面的界限能否清晰,将关乎环保简政放权改革的成败,也关乎公众健康与可持续发展目标能否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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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说

  • “优美环境是人类福祉的重要部分,正像习近平总书记所说,环境就是民生,青山就是美丽,蓝天也是幸福。所以,保护环境既是发展的需要,也是发展的目的,只有在保护下的发展才是可持续发展。”——环保部部长陈吉宁
  • “当前,我国环境保护形势依然严峻,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已经达到或者接近上限,生态环境特别是大气、水、土壤污染严重,已成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突出短板。加之一些地方环保责任不落实、执法监管不严、基层能力不足等问题,环境保护面临的压力和挑战巨大,环境质量改善需要付出艰苦、长期的努力。”——环保护部长陈吉宁
  • “健康环境是人口健康的基础。如果国家不采取行动创造有益健康的生活和工作环境,将有数以百万计的人生病和过早死亡。”——世卫组织总干事陈冯富珍
  • “更重要的是人大应充分行使监督权,除了听取政府报告外,通过法律监督的方式,对政府职能制定的关于环境保护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对政府职能部门关于环境保护的执法工作进行监督;通过工作监督的方式,对政府环境保护工作的计划、执行等方面进行督促。”——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所长蒋惠岭
  • “对于简政放权的改革,应该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把行政部门的权力更加明确地规定出来,必要的时候需要通过修订法律来明确,而且要深入法治改革,使行政权力受到进一步的监督。改革的目标不仅是让行政部门不做不该做的事,更是要让他们把该做的事做好。例如最近环保部决定将其系统内的环评机构逐步脱离,把审批权和环评工作之间的界线进一步明确化。这就是一项很好的改革。简政,但不放权,把属于市场的还给市场,行政权力才能真正放开手履行自己的职责。”——魏翰扬,陈冀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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