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性的决定
圣诞前夜,联合国大会通过了一项决议,决定在2018年9月正式启动国家管辖外海域生物多样性养护和可持续利用(简称BBNJ)条约的政府间谈判。该项谈判预期将在2020年的上半年结束。条约一旦达成,半个地球的面积将得到国际法的综合保护。
国家管辖外的海域是指国家专属经济区之外的国际水域,也就是通常认为的公海。公海占据着2/3的海洋面积,差不多是半个地球。它在全球的海洋系统、大气系统、气候系统和陆地生态系统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但是它提供这些生态系统服务的能力及其生物资源并没有得到国际法的有效保护。
保护公海的全球运动在“里约+20”峰会上得到了进一步推动。在五年前这还被认为是不可能的事情,但是现在已经得到了国际社会的一致认同。
该项决议是由墨西哥和新西兰协调的,是周日联合国大会最后的几项议程之一,得到了140多个国家政府的支持,发出了强有力的保护公海的信号。
环保组织网络公海联盟(High Sea Alliance)的Peggy Kalas这样说道,人类已经逐渐认识到公海对于地球上的生命的重要性,这个决议反映了人类对于保护这片海洋的意愿。谈判将会非常艰苦,但是已经有很多积极推动的国家,他们是我们到达今天的有力支持,他们也会继续推动建立一个有效有力的条约。
创绿研究院自2015年开始关注这一进程,认为一项有力的联合国公海生物多样性条约将结束公海看似九龙治水,实质上缺乏治理的状态。这是中国第一次能全面、深入地参与到全球海洋规则的制定中。“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理念被带入了这一进程,期望这一理念能像当年的“人类共同遗产”一样,在条约谈判的过程中不断实体化,具体化。
背景信息
关于“公海”
又称国际水域或国家管辖外海域,是指非属于任何一个国家领海的海域。
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对于国家对海域管辖的划分:
全球面积的百分之七十一被海洋覆盖,公海占其中的百分之六十左右。
根据1958年《公海公约》第二条规定,公海对各国一律开放,任何国家不得有效主张公海任何部分属其主权范围。而“公海自由”,对沿海国及非沿海国而言,包括
- 航行自由
- 飞越自由
- 铺设海底电缆与管线之自由
- 建造国际法所容许的人工岛屿和其他设施的自由
- 捕鱼自由
- 科学研究自由
会议背景
今年7月,在纽约联合国总部开完了一个会期两年的一个会议,会议的全称是:对于在海洋法公约下针对国家管辖以外海域(也就是通常所称的“公海”)的生物多样性的养护和可持续利用的法律文书的谈判的第四次预备会(4th Session of the Preparatory Committee on the International Legally Binding Instrument under the United Nations Convention on the Law of the Sea for the Conservation and Sustainable Use of Marine Biodiversity Beyond Areas of National Jurisdiction,简称 BBNJ-ILBI-PrepCom4)。
如图所示,因为联合国在联大下的工作组讨论了十年后觉得需要在海洋法公约下设立一个新的条约来管理公海生物多样性的保护和利用,新的条约需要政府间开展正式的谈判,而这个预备会就是为正式的条约谈判来做准备的。7月结束的这个会议是这两年的最后一次预备会。会议按照既定的授权,通过了递交给联合国大会(UNGA)的建议,其中包括建议启动针对此文书的正式政府间谈判,也包括了针对此文书内容上的的相关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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