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出版日期: 2016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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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 2016年11月 4日生效的《巴黎协定》再次为人类打开一扇突破挑战的大门,该协定设立了全球应对气候变化的长期目标,即将全球平均升温幅度控制在 2℃范围内(与工业革命前水平相比),并向1.5℃努力。《巴黎协定》要求各缔约方都要采取具体行动落实承诺,尽早实现经济去碳化。
要实现《巴黎协定》设定的目标,中国的角色举足轻重。不仅因其在国内抗击雾霾、低碳转型方面的决心和行动力度,还因中国日益扩大的国际经济与贸易影响。事实上,中国一直致力于推动南南合作,2014年正式提出建立中国气候变化南南合作基金的构想,2015年习近平主席在第21届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即“巴黎气候大会”)上宣布中国将出资 200 亿元人民币建立中国气候变化南南合作基金。这一基金是中国自主创立的且与发展中国家进行应对气候变化合作的资金机制,是中国参与全球气候治理的重要内容。
然而,为了在气候变化风险下实现发展目标并尽快实现低碳转型,发展中国家未来不仅要尽己所能,还需在知识、技术和资金上获得其他国家的有效支持。这要求气候变化南南合作要对国家的全球战略提供“软实力”方面的支持。因此,气候变化南南合作需要在原有援助基础上进一步发展和丰富。中国在非气候领域的南南合作实践由来已久,希望气候领域作为目前的热点领域之一,可以为中国的整体南南合作及对外战略提供更为丰富的创新和实践。现阶段,本报告主要从援助国的获益角度出发来探讨实现双方共赢的可能性,并基于国际经验为中国气候变化南南合作机制提供参考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