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外对话 | 民间组织建议将气候变化适应纳入“十三五”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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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7家民间组织认为中国在适应方面落后于减缓,建议将适应问题落实到发展规划中,并加快气候立法。

7家活跃在气候变化领域的NGO,在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IPCC)最新报告发出后,向媒体发布了他们的联合回应,建议将适应气候变化纳入国家‘十三五’规划中。此外,他们还建议加快气候立法进程,特别是在IPCC的报告给出了一份涉及极端天气、传染疾病和食品安全等问题的气候变化宏观图景之后。这7家机构包括:创绿中心、乐施会、北京山水自然保护中心、全球环境研究所、绿色和平、大自然保护协会、世界自然基金会。

 

7家机构认为,过去几年,中国政府高度重视减缓,已出台一系列低碳发展方案,在节能降耗、产业转型技术创新、低碳城市等减缓方面增加投入,并取得瞩目成绩。但在适应上的行动略显缓慢。90年代以来,中国平均每年因极端天气事件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超过2000多亿元,死亡2000多人。气候变化对中国的粮食安全、生态系统、水资源以及沿海地区生计和贫困问题的影响将日益加重,在新型城镇化的发展中,中国必须在较短时间内应对多重挑战,适应气候变化也因此尤为重要。

 

他们认为,2013年底发布的《国家适应气候变化战略》, 适应工作仍处在理论研究和机制设计层面,在具体实施措施、关键技术采用以及参与部门的联动还很欠缺。下一步应该重视将适应问题落实到不同的区域和部门的发展规划中。

 

7家机构列出了它们认为应该特别加强的适应工作领域,包括“农村地区尤其是贫困地区的农作物减产、农民的生命安全和生计保证”,“生态脆弱地区需要整合工业方案和生态解决方案,并针对气候影响和灾害风险进行预先规划,制定灾害应急预案,加强灾害风险管理,加强城乡灾害风险防范与适应能力建设。”

 

他们认为,中国在适应领域的投入资金远少于气候减缓,而且由于适应的投入在短期内很难有经济回报,这就让私营部门和资本市场也很难进入。

作者 徐楠


来源 中外对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