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后海洋保护目标的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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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5日世界环境日当天,创绿组织了“海洋保护与蓝色创新系列Webinars-2020后海洋保护目标的新发展”的第一次网络研讨会。本次会议上,自然资源部海洋发展战略研究所郑苗壮研究员,以“2020后海洋保护目标的新发展”为主题,作了专题报告,这里将该报告的内容进行整理和分享。

编者按:2020年作为生物多样性超级年备受瞩目,虽然很多活动受疫情影响而推迟,却也给了政府、研究机构与环保组织更充分的时间准备。中国即将主办的CBD第15次缔约方大会是全球开启后十年全球生物多样性保护行动与合作的关键机遇,创绿研究院正与公民生物多样性保护联盟其他成员一起,组织交流,推动讨论,为一个更具雄心的全球生物多样性十年圈粉加油。

在这样的背景下,今年6月5日,创绿组织了“海洋保护与蓝色创新系列Webinars-2020后海洋保护目标的新发展”的第一次网络研讨会,来自政府、高校等超过60位代表参会讨论。本次研讨会上,自然资源部海洋发展战略研究所郑苗壮研究员针对2020后海洋保护目标的新发展作了专题报告,这里将该报告的内容进行整理和分享。

郑苗壮博士,自然资源部海洋发展战略研究所副研究员


海洋保护现状

海洋面临陆源污染、渔业资源过度捕捞、气候变化、海洋酸化、海洋贫氧、海冰消融导致海平面上升、海洋生物量减少、珊瑚礁白化等威胁。全球承诺、指定或建立各类海洋保护区约16000个,总面积超过2800万平方公里,占全球海洋面积的7.9%,占内水、领海和专属经济区等国家管辖内海域面积的18.4%,占公海和国际海底区域等国家管辖外海域面积的0.25%。占全球海洋面积的7.8-7.9%的海洋保护区中:5.3%是得到了真正保护的,包括高度保护区域和其他海洋保护区;2.8%被指定为海洋保护区但没有采取或者制定管理措施计划;1.5%是各大国际多边组织上国家口头承诺和政治宣誓要建立保护区。


海洋保护目标历程

2002年约翰内斯堡联合国可持续发展峰会:识别海洋保护区,包括禁渔区和禁渔期;没有覆盖比例目标。

2003年第5届世界公园大会:建立海洋保护区,包括严格保护的区域;保护覆盖20-30%的不同生境。

2004年CBD第7次缔约方大会:建立海洋保护区网络;有效管理、代表性;没有覆盖比例目标;识别不同的时间期限。

2006年CBD第8次缔约方大会:10%的保护目标,强调有效保护,不同的时间期限,保护对生物多样性特别重要的地区。

2010年CBD第10次缔约方大会:10%的保护目标,包括划区管理工具、海洋保护区;实施其他有效的区域性保护措施;生态代表性和连通性。

2012年里约+20峰会:重申2010年CBD生物多样性目标。

2014年第6届世界公园大会:保护30%的栖息地;不限于海洋保护区,包括其他有效的区域性保护措施;强调有效实施和公平管理;维持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系统服务。

2015年可持续发展峰会:重申10%的保护目标;强调法律依据和科学信息;没有提到有效/公平管理、连通性或代表性、生态系统服务。

2016年第6届世界自然保护大会:最终保护30%的海洋禁止人类开发活动;管辖内要实现30%的保护目标;管辖外要加快制定BBNJ国际协定,在南大洋建立更多的海洋保护区;不限于海洋保护区,包括其他有效的区域性保护措施;强调实施有效和公平管理;落实爱知目标11;到2030年以高强度措施保护30%的海洋。

2020后生物多样性框架海洋保护目标:保护面积在30年的基础上增加20%;海洋空间规划覆盖50%;保护60%的生物多样性重要区域;不限于海洋保护区,包括其他有效的区域性保护措施;30%的保护目标,1/3是严格保护。


爱知目标11实施情况

生态多样性与生态服务功能:至2018年,全球21%的生物多样性关键区被保护区完全覆盖,而35%的生物多样性关键区没有得到保护。2010年至2018年间,海洋生物多样性关键区在保护区的覆盖率增加了两倍,由5%增加至15.9%。

代表性与连通性:至2019年9月,全球232个海洋生态分区中,50.4%的生态分区保护面积达到10%以上的目标。2016年至2018年期间,海洋生态分区保护方面发生了重大积极变化,海洋保护区覆盖率低于1%的海洋生态分区数量也显著减少,但仍有24.3%的海洋生态分区的保护面积不足1%。海洋保护区连通性还几乎处于空白。


海洋保护区的基本特征与发展趋势

海洋保护区多建立在国家管辖内海域,一般为个别地理条件优越国家贡献,不同国家之间的建设差异较大,管理计划亟待落实。海洋保护区建设速度加快,管理措施趋严,在国家管辖外海域建立保护区的立法进程提速 ,海洋保护区建设的目标靶区基本确定。


中国海洋保护目标的实施情况

海洋保护区建设:中国初步建成了以海洋自然保护区、海洋特别保护区(含海洋公园)为代表的海洋保护地网络。至2018年底,我国共建立各类海洋保护区271处,总面积为12.4万平方公里,占管辖海域面积比重从2012年的1.1%提升到4.1%。我国已建立国家级海洋保护地102处,其中国家级海洋自然保护区35处,国家级海洋特别保护区67处。

《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2011-2030年),综合考虑我国海洋保护物种集中分布、海洋物种多样性丰富程度以及重要和典型海洋生态系统的分布情况,在黄海、东海和南海选划了52个海洋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总面积约80万平方公里,占中国主张管辖海域总面积的26.7%。

其他有效的区域性保护措施:除海洋保护地外,中国还采取了禁渔区和禁渔期、海洋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排放控制区等形式灵活、富有成效的其他有效的区域保护措施。2012年公布《全国海洋功能区划(2011-2020年)》,划分了八类海洋功能区,确定了渤海、黄海、东海、南海及台湾以东海域等主张管辖海域的主要功能和开发保护方向。根据不同海域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开发强度和发展潜力,合理确定不同海域主体功能,科学谋划海洋开发,调整开发内容,规范开发秩序,2015年国务院印发《全国海洋主体功能区规划》,实现了国家主体功能区战略对主张管辖海域的全覆盖。设立沿海海洋生态保护红线。


展望

当前,加强海洋生物多样性保护是国际社会的共识,但在途径和方法上又有所不同,既要注重保护数量,更要重视保护质量。单一化的海洋保护数量指标使得各国对海洋保护区的扩张过度热情,热衷于保护区面积在数字上的变化,而就失去了提出目标的初衷。在2020后全球生物多样性框架海洋保护目标上,设置一个满足各方需求的全球最低标准,各国可根据实际情况设置布局合理、面积适宜、保护有力、管理有效的海洋保护区或采取其他有效区域管理工具。各方合力推动实现海洋保护目标,重点关注国家管辖内海域,海洋保护目标重在落实和执行,完善海洋保护管理体系。


海洋保护与蓝色创新系列Webinar

海洋为人类的可持续发展提供着不可替代的重要生态服务功能,然而近十几年,海洋生态系统和海洋环境不断恶化,国际社会逐渐意识到我们急需采取大规模行动保护健康的海洋。目前,全球海洋保护的讨论已经进入了关键时期,相关国际进程包括国家管辖范围外海洋生物多样性养护与利用(BBNJ)政府间谈判对公海养护法律文书的谈判、《生物多样性公约》(CBD)下对于《2020年后全球生物多样性框架》的谈判、联合国海洋大会对可持续发展目标(SDGs)的推进、《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UNFCCC)下的海洋路径谈判等。

创绿研究院海洋项目致力于推进公平有效的海洋秩序,保护公海生物多样性,长期关注可持续的渔业、科学有效的海洋保护区和负责任的极地旅行等议题。创绿相信活跃的民间讨论与行动是政府在政策层面提升雄心的基础,因此创绿以海洋保护与蓝色创新为主题,面向国内关注海洋的科研、环保、产业和媒体工作者,组织线上分享,介绍国内外海洋、渔业、蓝色经济等领域政策与研究相关进展,为国内相关议题的分享与讨论提供平台。关注“半个地球”公众号或者订阅“蓝色脉搏”简报都可以及时获得这一系列活动的最新信息。


主题报告视频回放

《后2020海洋保护目标的几点认识》第一部分| 第二部分 | 第三部分

《CBD-COP15 行前速读》简介


题图:Marine Protected Areas (dark blue) cover 7.59% of the world’s ocean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