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om the most strict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law to the best environmental governance, what we need to d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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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年来首次修改的《环境保护法》被称为“史上最严”,赋予环保部门在监管和处罚方面更大的权利,扩大了环境公益诉讼主体。

 

intro 导语

 

       25年来首次修改的《环境保护法》被称为“史上最严”,赋予环保部门在监管和处罚方面更大的权利,扩大了环境公益诉讼主体。新《环保法》目的是要改变环境与发展的关系,25年间,中国已跃居世界第二大经济体(并可能在今年超过美国成为第一大经济体),但粗放式发展同时带来了大气、水、土壤的立体式污染。中国环境污染之严重,根本原因不在于《环保法》不严格,而是没有在不同的利益相关方之间形成公平的博弈和制衡机制,结果造成了一种赢者通吃的局面。要促成更好的环境治理,不仅要确保执法力度以保持其生命力,同时应该赋予公民环境权,使公民具有要求政府履行环保义务以及相应的政府责任的权利,加大公民对执法的监督力度。虽然公益诉讼主体扩大到了三百多家社会组织,但与发达国家任何人在大气污染等方面都可以提起诉讼相比仍有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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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RT@陈冀狼:#环保法修订#修订后的环保法背后的环保理论与89年没有本质区别,依然是把环境作为一个独立于经济活动之外的元素来看待,对环境与经济增长之间的冲突缺乏(或者不敢)深刻理解,所以“生态红线”仅仅定义为生态关键区域,而不是环境承载力的限度,或者污染排放的总量限额。这是非常令人遗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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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说

  • 我们不能在“环保部门权力扩大”和“环境治理变好”之间划上等号。问题不在于环保部门执法力度够不够大,而在于执法能不能得到有效的监督,公众有没有途径对不作为的环保部门问责。因此,对不得力的环保执法部门的惩罚力度加大,而不是对污染企业的惩罚力度加大才算真正的进步。——浙江工商大学教授,朱海就

  • 中国面临的很多环境问题的解决,需要政府、企业和社会三方协同发挥更大的力量,更多地让其他社会组织和公民成为环境保护的参与者和监督者,人人都能参与环境监督的责任和义务已成为一个势不可挡的趋势。——WWF(中国)总干事,卢思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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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MT@财经网【中青报:环保官员没有理由再说“不敢”】过去污染企业是当地的纳税大户和龙头企业,“不敢”对其进行执法。新环保法赋予环保部门更大的权力,就是让其敢于出手,敢于向排污大户开刀。http://weibo.com/1642088277/B1Gzqvr25

  • RT@陈冀狼  #环保法修订#新环保法赋予行政主体更大的权力,固然是朝着平衡利益的方向前进了一步,但是缺乏公众监督制约的公权力亦是寻租的温床,企业与地方政府为短期利益媾和而破坏公共利益的可能性依然很大。http://weibo.com/1694527623/B28WRg51z?mod=weibotime

  • MT@中国科学报【最严环保法需最严格执行】被修订的环保法有可能被各个地方的发展现实击败,不只是因为企业“以盈利为目的”的天然倾向,不只是官员以之获取政绩,还包括民众对政府提出的“千方百计求发展”的要求。http://weibo.com/2427364747/B1EswyWxB

  • MT@中国环境报 新修订的环保法在三个重要领域内都有所突破。第一个突破是推动建立基于环境承载能力的绿色发展模式。第二个突破是推动多元共治的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第三个突破是新环保法加重了行政监管部门的责任。http://weibo.com/1807481843/B1NdXrvHP

  • MT@瞭望 正如有学者所言,违法成本低是我国环境保护工作存在多年的一个顽疾,打造一部真正的违法成本高的法律,才能解决环境不断恶化的问题。新环保法的实施,违法成本低的时代可望终结。http://weibo.com/1718493627/B1Hdebvbl?mod=weibotim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