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 金融机构海外环境社会风险管理之合规监管机制建立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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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1月21日,为期一天的“2017金融机构海外环境社会风险管理之合规监管机制建立培训”在北京圆满落幕。此次培训会议由创绿研究院主办、中国银行业协会协办,并得到中国金融学会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的大力支持与协助。本次培训共有56名来宾,来自包括国家开发银行、进出口银行、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以及农业银行等中资金融机构。

 

intro导语 Intro

 

2017年11月21日,为期一天的“2017金融机构海外环境社会风险管理之合规监管机制建立培训”在北京圆满落幕。此次培训会议由创绿研究院主办、中国银行业协会协办,并得到中国金融学会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的大力支持与协助。本次培训共有56名来宾,来自包括国家开发银行、进出口银行、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以及农业银行等中资金融机构。   培训会议邀请了来自包括世行、亚行、IFC以及AIIB在内的国际多边开发银行、国内金融监管部门、国内金融机构、民间智库以及法律界的与该议题相关有丰富实操经验的国际和国内顶级专家,分别与参会者分享了国际社会广泛接受的良好国际惯例,国际现行投融资项目争议解决与追责问责监管实践和案例分析,以及中国金融机构海外投融资环境社会风险管理相关政策环境与倡导。  

 

key-points背景 Background

 

“一带一路”倡议是中国与沿线各国加深合作,实现共同繁荣发展的重要平台。为顺应国内治理和国际合作的可持续发展需求,我国政府将生态文明理念融入“一带一路”建设,与沿线国家共同打造绿色丝路。倡议提出以来,中资企业“走出去”也进入快速发展阶段。中国的投资在助力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同时,也遭遇了一些问题与挑战,如对当地法律法规、投资环境不了解,对当地生态环境不够重视,与当地社区和 NGO 交流不畅等等,从而引起了国际社会对中国海外投资的诸多不满或片面理解,也使得投资者遭遇声誉和财产的双重损失。   海外投融资过程,往往涉及环境资源开发、土地征用、移民安置补偿、社区文化及少数族裔影响等一系列复杂而又必须面对的问题。任何一个环节或问题处理不当,都可能引发争议、争端乃至最终影响项目进程,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并有损相关金融机构乃至其国家的政治声誉。 特别是支持“走出去”和“一带一路”投融资的中资金融机构,如不能有效识别和妥善管理其客户以及投资项目可能产生的环 境和社会风险,进而必将引发连带的金融风险和投资风险。 如何避免和妥善解决海外融资中的环境社会争端,尤其是规避潜在的海外融资项目环境与社会风险引发的司法诉讼,已成为政府、 金融机构、投资方、项目所在地社区以及社会民间组织等利益相关方密切关注的问题。近年来,我国政府已意识到对外投资存在的各类风险与挑战,并陆续制定和出台了相应的政策和指导意见。如银监会 2012 年发布的《绿色信贷指引》及 2017 年发布的《关于规范银行业服务企业走出去加强风险防控的指导意见》 都提到要求银行业重视和实施境外业务的环境和社会风险管理,对涉及重大风险项目建立回应机制,增进与利益相关方交流互动等。   近期,包括中国银行业协会在内的 7家国家主要行业协会联合发布《中国对外投资环境风险管理倡议》 中,也提出建立健全企业在对外投资过程中环境风险管理的机制和内部流程,提高环境信息披露水平等。以上政策指导文件都强调了要重视和加强海外投资的环境与社会风险管理,但如何将指引具体转化为操作,这需要中资银行等投资者在知识以及能力上不断积累、提升。本次培训通过学习得到国际社会广泛接受的良好国际惯例,国际现行投融资项目争议解决与追责问责监管实践和案例分析,以帮助提升中资银行及投资者学习借鉴最佳国际实践,强化内部体制机制建设,增强其环境社会风险的管控能力,实现中国“一带一路”投资的绿色化,并为我国金融机构的国家化建设积累经验和创造条件。  

key-points会议要点 Keypoints

  银监会政策研究局巡视员叶燕斐表示,此次培训会议一方面可提供相关资源,鼓励中国的银行学习从中国际经验,加强其能力建设和执行力,开放心态学习并探索适合自身的实践;另一方面形成多方沟通机制,例如可建立起有关环境社会争议及优秀解决方案的分享机制,邀请投资项目所在国家社区、NGO以及专业机构一起与中资金融机构进行定期沟通,对银行海外有环境争议的投资项目获得一手信息并及时处理问题,避免投资损失或进一步造成银行乃至国家的声誉损害。   G20绿色金融研究小组共同主席兼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主任马骏就对外投资绿色化和环境风险管理发言。马骏表示,“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中许多国家都面临较严峻的环境压力,例如空气污染、水资源匮乏等。从工业化角度来讲,如未来大量发展传统的、高碳的、高能耗的污染行工业,会加重“带路”沿线中处于工业发展早期的国家的环境压力。从投资角度来说,中国投资机构在这些国家和地区进行投融资也需考虑自身所面临的环境风险和由此带来的声誉风险。因此,就保护当地环境、发展当地绿色经济,和自身风险管控的双重角度而言,对外投资的风险管理都是有必要强调的。在此背景之下,今年9月5日由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中国银行业协会等七个行业协会和机构共同发布了《中国对外投资环境风险管理倡议》。此倡议旨在鼓励和引导中国金融机构和企业在对外投资过程中强化环境风险管理,遵循责任投资原则,将生态文明和绿色发展理念融入“一带一路”建设,明年也将继续细化倡议内容,并做类似一系列后续培训。创绿研究院也参与了此份倡议书的撰写。   世界银行监察组主席Gonzalo Casro de la Mata、亚洲开发银行合规监管委员会主席兼执行局局长唐丁丁、国际金融公司副总裁兼合规监管总Osvaldo Gratacós以及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合规监管、后评估及反腐败局局长Hamid Sharif分别与参会者介绍了多边开发银行在过去多年建设和实施独立合规监管申诉机制建立的经验。

 

  唐丁丁表示,亚开行愿意与中国的银行开展合作。亚开行计划明年在北京召开关于申诉合规监管机制的国际研讨会,将邀请10位中亚国家和5位湄公河地区国家的专家介绍和分享国际实践,届时欢迎中资金融机构前来参加;也愿意邀请两到三家有意向建立此机制的中资银行派员工到亚开行合规监察委员会办公室进行半年的实地学习,建立起“一对一”模式的培训和能力建设。   作为来自中资银行的唯一发言嘉宾,中国工商银行城市金融研究所副所长殷红向与会者介绍了工商银行的环境社会风险管理的实践,并表示,研究所有意愿在构建合规监管机制方面做一些先期研究。工行目前的海外业务在不断增多,不同在地国的环境社会风险情况有别且复杂,在此情形下合规监管机制的构建非常有必要,希望工行可以作为率先典范,并将实践经验推广到其他银行。   问责制委员会的创始人兼执行主任Natalie Bridgeman Fields与大地之友的绿色金融项目经理Katharine Lu分别以民间NGO的视角在会上分享了开发和推行独立合规监管机制的经验和海外投资案例。问责制委员会拥有多年监督金融机构合规机制的经验,大地之友是帮助在地社区民众与投资者建立沟通的机构。通过两位来自民间智库的专家分享能够发现,针对这些有争议的海外投资案例,案例项目中有很多问题可通过建立更好的沟通渠道和纠纷解决机制得到避免和解决。   德恒律师事务所贾辉表示,解决国际纠纷通常可通过司法诉讼、国际仲裁和调解三种模式,其中调解是较简单的解决方式。建立独立合规监管申诉机制可以有效增强与在地的联系与沟通,减少纠纷解决成本,对于金融机构的海外业务运营是非常重要的。  

  此次培训会议特设互访环节,参会者与在场专家围绕如何借鉴国际经验来推动中国金融机构建立符合国情以及自身机构需要的合规监管申诉机制展开了探讨。来自中国银行业的与会者积极地参与到讨论当中,并表达了对于未来中资银行进行合规监管机制建立相关工作的愿景。  

resources总结和愿景 Sum up & Looking Forward 

 

此次会议成功地打开了探讨国内金融机构建立合规、沟通以及问题解决机制的窗口,深入地探讨了建立相关机制以期避免环境社会风险和提高银行自律性的重要性,并为未来有效推进金融机构环境社会风险管理工作提供了铺垫与机会。对于下一步的工作,创绿研究院与中国银行业协会表示将继续尽全力支持各金融机构在环境与社会风险管理能力建设方面的进一步探索和实践。  

  会议手册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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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创绿研究院

原载于:中国金融学会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新闻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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