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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后的全球温室气体减排协议,中国承诺做什么?— 创绿对中国INDC提交的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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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在2015上半年如期向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提交了其国家自主贡献预案(INDC),成为全球第43个提交其INDC的国家,至此全球三大排放国美国、欧盟、中国都已提交完毕。

下载回应全文2020后的全球温室气体减排协议,中国承诺做什么? – 创绿中心对中国INDC回应

2015年6月30日,正在法国访问的中国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宣布,中国于今天向UNFCCC秘书处提交了国家自主贡献预案(简称INDC),包括以下内容:

1. 2030年目标:二氧化碳排放2030年左右达到峰值并争取尽早达峰;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60%-65%,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0%左右,森林蓄积量比2005年增加45亿立方米左右。

2. 目标的政策和措施:在国家战略、区域战略、能源体系、产业体系、建筑交通、森林碳汇、生活方式、适应能力、低碳发展模式、科技支撑、资金政策支持、碳交易市场、统计核算体系、社会参与、国际合作等15个方面持续不断地做出努力。

3. 2015年协议谈判立场:在公约下进行,以公约原则为指导,加强公约的全面、有效和持续实施。谈判的结果应遵循公约原则,充分考虑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间不同的历史责任、国情、发展阶段和能力,全面平衡体现减缓、适应、资金、技术开发和转让、能力建设、行动和支持的透明度各个要素。谈判进程应遵循公开透明、广泛参与、缔约方驱动、协商一致的原则。

截至目前,全球一共有44个国家正式向UNFCCC提交其自主国家贡献预案。全球最大的三个主要排放体,中国、美国、欧盟均已提交了2020年后的国家气候行动计划。中国也是继墨西哥、摩洛哥,埃塞俄比亚与塞尔维亚之后第五个提交INDC的发展中国家。这是各国为了年底在巴黎达成2020年后一揽子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的全球协议所做的响应。

我们欢迎中国INDC的承诺
中国INDC提交为全球气候变化行动注入动力,将提升其他国家减排雄心。展开气候变化行动是全球责任,更是中国基于自身利益的考量。中国是受气候极端天气和灾害影响最严重的国家之一,也同时面临着国内治理空气污染、保障能源安全、经济结构转型等发展的需要。中国INDC中提出了2030年目标,也指出了具体实现目标的政策和措施。随着节能减排内生动力的增强,国家也针对能源转型、低碳发展等出台了一系列积极的政策,并取得一定成效。2014年国内煤炭产销双降;2015年前四月,煤炭消费下降所换算的CO2减排量相当于英国全国同期减排量。此外,中国清洁能源投资额在2014年达895亿美元,占全球29%,同比2013年增长32%。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的研究发现,到2050年,可再生能源满足中国一次能源需求60%以及电力需求85%以上在技术上是可行的,在经济上也是可承受的。在此大趋势下,中国可再接再厉,争取在2020年或之前达到煤炭消费峰值,为2030年之前达到更低碳排放峰值打好基础。

中国提出要进一步加大南南合作力度,建立应对气候变化南南合作基金,这表明中国愿意主动承担与自己国情、能力相应的大国责任,推动各国积极承担气候行动义务的决心。中国可充分发挥气候变化南南合作基金的作用,帮助发展中国家应对极端天气和气候灾害的影响,特别是在发达国家迟迟未能兑现气候资金承诺的关键时刻,这些资金支持显得尤为重要。借助南南气候基金,中国能撬动更多资本投向气候友好的领域,也可推动对外贸易和投资的转型升级。此外,由中国主导的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AIIB)与丝路基金如果能将气候友好的原则纳入投资决策,也将有效提升发展中国家可再生能源市场的活跃度,加速全球的能源转型步伐。

年底巴黎气候协定将是首次在所有缔约方做出应对气候变化行动承诺下共同构建的一个“自下而上”的国际气候制度,这种模式也为各国履行气候责任提供了空间。对于2020后气候制度构建,新气候协议还需要一套强有力且各国都信任的审议机制,用于评估各国行动力度,与各自发展阶段和保障气候安全间的关系。中国可以在巴黎会议上帮助各方凝聚共识,共同制定强有力的审议机制,确保在后2020年期间评估并不断增强各国气候行动力度。

作为全球最大的二氧化碳排放国,中国对于全球减排成败至关重要,但是没有其他国家,尤其是发达国家足够的努力,实现2℃目标既不可能,也是不公平的。就发达国家现在已提交的INDC来看,减排力度显然是不够的。若要守住温控2度的长期目标,兑现并提升2020前的减排承诺尤为关键。发达国家应当按时兑现此前承诺到2020年每年提供1000亿美元,并为发展中国家提供相关技术转让与能力建设上的支持。

中国INDC关键信息解读
关于峰值年
在INDC文件中,中国指出了2030年为二氧化碳排放的峰值年,但是并没有具体说明排放总量控制的范围,以及达到峰值年后以怎样的速率下降。因此,外界很难就中国提交的贡献是否和升温控制在两度以内的全球目标相符,做出合理公正的评估。根据《自然地球科学》的论文数据显示,中国2013年二氧化碳排放为100亿吨,占全球总排放量的28%。目前,国际一些机构对中国碳排放峰值进行研究。伦敦政治经济学院研究指出,中国碳排放极有可能在2025年达到峰值,比中国INDC提到的2030年目标要早5年。另一份由中国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战略研究和合作中心撰写的报告建议,从全球合作实现2度温升控制目标的要求出发,中国二氧化碳排放应在2030年左右达峰并在2050年回落至2010年左右的排放水平,但要争取向2025年达峰并在2050年回落至2005年前排放水平的方向努力。

关于碳强度目标
尽管中国并没有具体说明峰值点,但按照中国已推行近十年的基本气候政策轨迹可以看出,在达到峰值的过程中,每五年规划中仍应有各种包括碳强度、空气污染治理及煤控目标、以及各类可再生能源装机和占比在内的阶段性目标。中国承诺到2030年碳强度在2005年的基础上下降60-65%是尽早实现碳排放峰值的一项重要举措,这是继中国在2009年哥本哈根气候大会之前宣布在2020年碳强度同比2005年下降40%~45%之后第二次设定碳强度的目标,会对今后10年乃至更长时间的宏观经济生产起到重要影响。能源消费方面,2014年国内煤炭产销双降;2015年前四月,煤炭消费下降。在国家控制煤炭消费总量,加强煤炭清洁利用的强化政策和措施下,中国有望在2020年或之前达到煤炭消费峰值,以增强碳减排的力度,可进一步实现在2030年碳强度下降70%这一更为积极的目标。

相关背景
国际气候谈判进程正进入新的关键时期。从 2009 年哥本哈根的“过山车”(仅仅达成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哥本哈根协议),2010 年坎昆大会扭转局势重新推进谈判,到 2011 年达成京都第二承诺期(后 2012 年)政治承诺并开启德班平台,此刻,将新的谈判节点定在了 2015 年,以期完成 2020 年之后的国际气候制度。距离巴黎大会只有半年时间,全球也正在经历着越来越严重的气候灾害。去年,新的第五次 IPCC 报告发布,更是提醒我们,应对气候变化时不我待。

INDC简介
根据2013年华沙气候大会的决议,各缔约方需要通过国家自定贡献预案(INDC)自主提出愿意在2020年后采取哪些气候行动,供2015年年底巴黎气候大会进行谈判。INDC的核心内涵,如京都议定书中发达国家的量化减排承诺,哥本哈根气候大会各国提出的量化减排和排放控制目标,以及气候资金承诺——即不同国家应该承担什么样的责任与开展什么样的行动来应对气候变化——是联合国气候变化谈判一直以来的焦点。在通向巴黎气候协定谈判道路上,这些核心内容被放在INDC这样一个专有名词和专门的进程中。

各国提出INDC后,通过审议来评估各国自定贡献是否满足科学上应对气候变化的需要,是否体现出《公约》所确定的相关公平原则,各国根据审议结果决定是否调整自己的INDC,这一过程的成果期望在巴黎气候协定中以某种法律形式确立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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