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视角贡献G20 Ⅳ——绿色金融助力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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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机构在参与环境治理,促进结构转型和可持续发展中的角色越来越受到关注。2016年G20峰会将绿色金融作为分议题进行讨论,支持环境友好型的经济发展,来应对环境挑战和气候变化,推动全球经济向绿色转型,最终助力可持续发展。

导语

       当下,环境恶化和气候变化正成为人类发展面临的严峻挑战。在这一背景下,金融机构在参与环境治理、促进结构转型和可持续发展中的角色越来越受到关注,绿色金融理念逐渐受到各国政府、社会的重视。2016年G20峰会将绿色金融作为分议题进行讨论,支持环境友好型的经济发展,来应对环境挑战和气候变化,推动全球经济向绿色转型,最终助力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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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于 Green Business Guide       

         那么什么是绿色金融?绿色金融的理念与实践为何?G20如何推动绿色金融助力可持续发展?

 

定义   

 

 

       理论上讲,绿色金融是指金融部门将环境保护与社会包容作为基本政策,在其投融资决策中考虑潜在的环境与社会影响,将与环境和社会发展问题相关的潜在的回报、风险和成本都融合进业务操作中。此外,金融行业也通过引导资金流向节约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产业,引导企业生产注重绿色环保,引导消费者形成绿色消费理念,同时促进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这表明,金融机构不仅要通过引导资金、改变民众消费观和投资观来促进可持续发展,金融业自身也要保持可持续发展形成绿色机制,避免注重短期利益的过度投机行为。

 

绿色金融原则与标准

       “绿色金融”具有多个自愿原则,其中包括赤道原则(Equator Principles)以及可持续投资倡议(Principles for Responsible Investment,简称PRI)。

      

       “赤道原则”系统阐述了金融机构进行绿色融资的原则。这项准则要求金融机构在向一个项目投资时,要对该项目可能对环境和社会的影响进行综合评估和治理,促进环境以及社会和谐发展。目前,全球已有80多家金融机构宣布采纳“赤道原则”。但在我国的银行业中,目前只有兴业银行一家采用“赤道原则”。PRI则倡导机构投资者在投资决策过程中考虑环境因素,强化环境信息披露,将更多的资产配置到绿色、低碳行业。

 

        在这些原则下,金融机构发展出了具体的操作和分析方法,如ESG标准(Environmental, Social and Governance criteria)。ESG为投资者决策提供一套企业和项目环境友好程度评估标准。多边开发性金融机构建立起来的环境与社会保障政策、运营政策以及申诉机制可以作为ESG标准的一个具体实践。

 

        此外,国际上也有专注于投资绿色行业的“绿色银行”,如由英国政府投资成立并支持的绿色投资银行(GIB)。GIB主要作为绿色基础设施领域的专业投资者,调动其他私营部门资本进入可再生能源、废弃物管理和能效项目中,促进英国的绿色经济转型。GIB在环境与社会治理中值得借鉴的是:首先,保障政策相对全面;其次,《绿色投资手册》就如何评估、监测和报告投资项目的绿色影响力提供了一套一致且有效的方法。

 

       中国在绿色金融上的实践主要体现在绿色信贷政策和指引上。绿色信贷政策自2007年提出,2012年中国银监会正式发布《绿色信贷指引》,旨在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以绿色信贷为抓手,积极调整信贷结构,有效防范环境与社会风险,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绿色信贷政策与指引在国内实践中取得了一定成果,一些银行在授信审批中采取措施确保在贷前、贷中和贷后管理的各个环节纳入对环境与社会风险的考量。

G20与绿色金融

       从人口,经济体量与碳排放上来看,G20国家的经济与贸易活动不仅在深刻影响着全球人类社会与自然系统,同时也逐渐面临环境与气候变化的制约与影响。G20成员贡献了全球超过80%的化石燃料排放,这些国家能否立即采取措施深度脱碳将直接影响全球去碳化的进程。同时,G20中的发达国家最有责任和能力率先快速行动起来,向发展中国家提供足够的资金和技术支持,帮助其适应和应对气候变化。

 

       作为区域经济治理的对话机制,G20在推动国际金融体制改革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目前,G20已将绿色金融纳入议程,促进绿色金融机制建立。2015年安塔利亚峰会公报中,各国领导人承诺将有力促进投资,支持可持续性和包容性增长。2016年,G20成立绿色金融研究小组,力图识别绿色金融发展面临的机制和市场障碍,研究如何动员私人资本开展绿色投资。刚刚结束的成都G20财长和央行行长会议公报指出,“为支持在环境可持续前提下的全球发展,有必要扩大绿色投融资。”公报也呼吁及时实施《巴黎协定》,落实发达国家和国际组织就气候资金所作的承诺和其他国家就气候资金所作的声明。在2015年可持续发展目标和气候协定相继确立的背景下,绿色金融的发展将助力可持续发展与《巴黎协定》目标的落实。

 

       民间社会积极支持G20关于绿色金融的行动和倡议,支持各国政府鼓励发展负责任的投资。为进一步促进绿色金融发展,建议G20在制定绿色金融治理框架时:

1、   把可持续性与气候韧性纳入全球投资指导原则,也将可持续的金融和投资纳入国家增长战略。加大应对气候变化,尤其是在气候适应方面的资金投入。

2、   制定能源行业的可持续投资战略和政策,审慎进行并逐步停止化石能源行业的融资支持。

3、   加强多边开发性金融机构环境和社会保障政策的实施,建立并执行强有力的问责与申诉机制。

4、   提升金融机构和企业在环境、社会和气候影响方面的信息披露与透明度,保障社区、民间组织等利益相关方的监督和磋商。

结语

       2015年,联合国可持续发展会议和巴黎气候大会共同确立了到2030年的全球治理模式。在此背景下,我们期待,G20倡导建立的国际金融治理平台以及中国参建的多边开发性金融机构,把可持续性与气候韧性纳入投资原则,增强资本市场向环境和气候友好、低碳产业配置资源的能力,推动全球经济向绿色转型,最终助力可持续发展。

 

延伸阅读

 

参考资料

 

 

我们将持续关注G20中的关键议题,从民间社会的角度探讨G20国家在全球治理中的作用,面临的机遇与挑战,敬请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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