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全球环境治理看G20峰会公报 – 创绿研究院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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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9月5日,G20峰会于杭州闭幕,共同产出《二十国集团领导人杭州峰会公报》。对公报成果,创绿研究院回应如下。

2016年9月5日,G20峰会于杭州闭幕,共同产出《二十国集团领导人杭州峰会公报》。G20《公报》中指出:“决心构建创新、活力、联动、包容的世界经济,并结合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亚的斯亚贝巴行动议程和《巴黎协定》,开创全球经济增长和可持续发展的新时代。” 对公报成果,创绿研究院认为: – 《巴黎协定》批准 《公报》将气候变化作为影响世界经济的重大全球性挑战纳入议程中是本次G20的亮点之一。G20峰会前,中美向联合国秘书长潘基文递交了《巴黎协定》的批准文书,让《巴黎协定》向其生效迈出了巨大的步伐。这一积极信号能够带动包括其他G20集团成员国在内的世界各国为推动《巴黎协定》于2016年内生效,做出更为实质性的行动与承诺。各国越早加入《巴黎协定》,越有助于一些国家避免其应对气候变化方面的雄心受到其本国国内政治等因素的干扰,从而使得全世界更好地应对气候变化这一全球挑战。G20国家的碳排放总量占全球三分之二,其行动在全球气候治理进程中举足轻重。因此,我们也同时期待其他G20国家在今年完成国内的法律程序,批准《巴黎协定》并加速《巴黎协定》的生效与落实。 – 推进《蒙特利尔议定书》缔约方会议及ICAO等多边机制取得雄心 《公报》期待在包括《蒙特利尔议定书》和国际民航组织(ICAO)在内的有关多边场合取得成功并富有成果。上述会议成果对于全球实现《巴黎协定》2℃乃至1.5℃温控目标至关重要,并将检验各国领导人能否践行他们在杭州作出的承诺。 达成有雄心的HFC减排成果 今年十月各国将在卢旺达举行《蒙特利尔议定书》缔约方大会,以期就氢氟碳化物(HFCs)减排达成积极成果。这对于全球实现《巴黎协定》2℃乃至1.5℃温控目标至关重要。因此,G20成员国需要用实质行动推动各方取得富有雄心的成果,并通过增加对《蒙特利尔议定书》多边基金的支持等措施,帮助发展中国家减少对于HFCs的依赖。 (点击此处查看:民间视角贡献G20 III:温室气体中的超级“能力者”HFC的退休之路推进10月ICAO谈判成果 对于《公报》提及的国际民航组织(ICA))这一多边场合: G20成员国应在今年九月底十月初举行的ICAO第39届全体大会上,推动各缔约方达成一项兼顾公平的基于市场措施(GMBM)的减排计划草案,于2020年起实施。此外,G20成员国需要采取行动,推动ICAO明确只有环境友好型项目可以纳入碳抵消项目,不断提升航空业的减排雄心,并制定长期减排目标,助力《巴黎协定》的落实。 – 设定取消化石燃料补贴的时间表 实现重视发展质量与公平的愿景不仅需要雄心勃勃的承诺,更需要与之相匹配的行动。习近平主席在G20开幕致辞中表示:“我们应该让二十国集团成为行动队,而不是清谈馆。”但遗憾的是,尽管G20国家在2009年首次承诺在中期规范并逐步取消鼓励浪费的低效的化石燃料,中美两国在2014年加入同行审议机制,但本届G20仍然没有提出明确的取消化石燃料补贴的时间表。各国需要尽快达成一致,制订取消化石燃料补贴的时间表并逐步落实,进而推动资金 – 构建与《巴黎协定》相匹配的绿色金融体系 绿色金融首次纳入《公报》,这是值得肯定的。其中二十一条强调全球发展必须以环境可持续为前提,识别绿色金融发展面临的挑战,欢迎绿色金融小组提交的《二十国集团绿色金融综合报告》以增强金融体系动员私人资本开展绿色投资的能力,鼓励和推动在环境与金融风险领域的知识共享,改善对绿色金融活动及其影响的评估方法。这些将引导各国建立一个更完善的绿色金融体系。峰会前日,国内七部委发布《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为推动环境质量改善提供机制支持,迈开了中国在G20绿色金融承诺上的步伐。 但G20平台以及世界各国仍需持续努力,推动绿色金融的长足发展,服务于可持续发展。例如,德国主席国可推动绿色金融研究小组升级为G20工作组,以确保各国绿色金融共识的具体落实和延续性。此外,各国也应重视绿色金融的实践。例如各国应将可持续的金融和投资纳入国家增长战略,确保双边和多边投资协定中包括环境和社会保障条款;在鼓励私人部门参与时,应要求并引导这些部门充分认识投融资活动的环境和社会影响,建立有效的防控机制和措施。 – 多边开发性金融的环境与社会影响 《公报》第三十九条重申促进基础设施投资并坚持数量与质量并重,欢迎多边开发银行提出的《支持基础设施投资行动的联合愿景声明》以及全球基础设施中心完成的帮助发展中国家更好评估基础设施风险的《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风险分担解析报告》,并将处理好项目的社会和环境影响纳入高质量的基础设施投资考量中。这些措施将强化多边开发金融机构在高质量基础设施投资中的作用,进一步促进可持续发展。 但若要更好地发挥开发性金融在环境与社会影响治理中的作用,还需进一步完善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金融机构环境与社会保障机制。例如,来年德国G20可对各国以及开发性金融提出更具体明确的要求,包括敦促各国制定法律法规,以促进开发金融机构提升自身和客户在环境、社会等方面的信息披露与透明度,保障社区、民间组织等利益相关方参与监督和磋商的权益,同时要求开发金融机构制定能源行业的可持续投资战略和政策,逐步停止对化石能源行业的融资支持,鼓励发展低碳、可持续的基础设施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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