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期 | “一带一路”倡议下中国对阿拉伯国家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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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9月10-13日以“弘扬丝路精神,深化中阿合作”为主题的中阿博览会在宁夏银川开展,为期4天的中阿博览会搭建的合作平台为进一步助推双边经贸往来、增进中国与阿拉伯国家间全领域了解与合作都起到了积极作用。本期主要介绍中国对阿的投资概况、阿拉伯国家环境法律法规体系和其刚刚提交国家自主贡献气候方案(INDCs)。伴随“一带一路”,在国际贸易与投资中输出和强化生态与气候保护的理念与标准,中国能为阿拉伯国家达成气候目标,绿色转型发挥更积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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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tro导语 Intro

 

“一带一路”是2013年国家主席习近平分别出访哈萨克斯坦和印度尼西亚时提出的建设“新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倡议。 “一带一路”是新时期中国深化对外合作的新战略构想,对未来中国经济的可持续发展、社会稳定、国家安全将产生积极影响。(见往期《“一带一路”战略下中国海外投资与可持续发展》) “一带一路”涉及的许多国家位于全球生态问题突出的地区,生态较脆弱,其中阿拉伯地区就处于干旱、半干旱环境,森林覆盖率低于世界平均水平。

 

阿拉伯国家处于伊斯兰文化的中心,其重要的地缘地位、丰富的石油资源和独特的历史文化使阿拉伯国家在全球格局中占有重要地位。但由于穆斯林国家文化的特殊性,少有投资者能深入了解这个市场。过去三年,中国对阿拉伯地区投资力度加大,2014年中阿贸易额同比增长5.2%,集中在能源、交通、化工、房地产等领域。一直以来,除了石油投资外,中国对阿拉伯地区的其他投资并不成规模。不能忽视的是,阿拉伯国家的经济增长方式普遍粗放。据世行分析,除苏丹外,阿拉伯国家的油气消费占总能耗88%以上,卡塔尔、沙特等国家的人均二氧化碳排放远超世界水平,面临着节能减排的压力和环境问题的困扰。


本期主要介绍中国对阿的投资概况、阿拉伯国家环境法律法规体系和其刚刚提交国家自主贡献气候方案(INDCs)。伴随“一带一路”,在国际贸易与投资中输出和强化生态与气候保护的理念与标准,中国能为阿拉伯国家达成气候目标,绿色转型发挥更积极的作用。

 

机遇与挑战并存——中国对东南亚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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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去十年中阿贸易增速,中国成为阿拉伯地区第二贸易伙伴2014年,中阿贸易额达2512亿美元,同比增长5.2%;其中,出口1139亿美元,增长12.3%,以机电产品、纺织服装、高新技术产品、日用五金等为主,进口以原油和石化产品为主。中国在阿拉伯国家的直接投资存量至2014年底已超过100亿美元,主要涉及资源开发、家电组装、轻工和服装加工等领域。截至2014年底,我国企业在阿拉伯国家累计签订承包工程合同额2551亿美元,项目涉及住房、通讯、交通、石油、化工、电力、港口、建材等多领域,其中阿尔及利亚、沙特、阿联酋、苏丹等国是我国在阿重要的承包工程市场。中国也提出增强与阿拉伯国家在经贸、电力、能源、电信和铁路基础设施、医疗卫生等领域合作中阿贸易往来既要增强传统行业的合作,如能源、贸易和基础设施建设,又要关注新兴行业例如核能、空间规划以及新型能源
 

 

阿拉伯国家位于西亚、北非地区,地理上多为高原和沙漠,少植被,生态系统单一脆弱,森林覆盖低于世界平均水平2013年阿拉伯国家森林覆盖率超过10%的只有黎巴嫩和摩洛哥以及索马里,而剩下的阿拉伯国家森林覆盖率普遍在2%左右,森林资源本身非常贫乏。
西亚北非作为世界油库,吸引了大量企业在此开发、采掘油气。但是需要注意,阿拉伯国家经济增长方式普遍比较粗放。除苏丹以外,其他有数据可查的阿拉伯国家的化石燃料消耗均占总能耗的88%以上。 2011年数据显示,仅仅二氧化碳排放,阿拉伯国家的平均值就达到4.7人均公吨数,与世界平均水平4.9人均公吨数基本持平,其中巴林、科威特、阿曼、卡塔尔、沙特阿拉伯和阿联酋的人均排放超出世界水平10吨以上。他们与中国一样也正面临着应对减排的压力和环境问题的困扰。

 

 

阿拉伯地区民族、宗教矛盾不断,社会环境复杂,都要求相关投资者充分了解当地国家的相关法律和投资环境,并遵守法律和保障政策,尊重当地人风俗习惯等,避免引起冲突。这就要求中国企业对阿拉伯国家的法律法规和社会环境有充分的了解,减少因环境社会因素引起的投资风险。

 


与欧美和拉美国家的环保法规相比,阿拉伯国家的环保法普遍比较松散,不够详尽,还有很大的具体化空间。在18个国家的环保法中,伊拉克、苏丹和阿曼暂时没有关于环评的具体信息,而其他国家当中,埃及、阿联酋、卡塔尔、巴林等国家的法律相对更多,分类更具体一些。阿联酋是阿拉伯国家当中对环保法相关行业的标准要求信息披露最多的国家,而卡塔尔更重视环评。

 

 

作为石油输出地区,阿拉伯国家在气候减排上面临更多挑战。年底巴黎气候谈判前,已向联合国UNFCCC提交国家自助贡献预案(INDC)的阿拉伯国家当中有摩洛哥阿曼突尼斯黎巴嫩吉布提毛里塔尼亚约旦阿联酋阿尔及利亚,其中摩洛哥是阿拉伯国家当中最早提交INDC的国家。
摩洛哥INDC由两个目标组成,涵盖了CO2, CH4, 和N2O气体。第一个目标是无条件必须达成的目标,而另一个目标是基于发达国家支持的情况下实现的减排雄心。无条件达成目标:通过投资100亿美元左右来绿化本国经济,包括:在2030年之前,温室气体排放将在2010年的基础上,参照不附加针对性节能减排政策下的预计排放量(BAU)减少13%,这就涉及到土地的使用和土地使用改革以及林业(LULUCF)。有条件目标如果摩洛哥能够在2030年前有相当于350亿美元金融、技术和能力建设上的资金支持,它将有望提高自己的减排目标。由于摩洛哥本身对气候变化非常敏感脆弱,因此其INDC中也提到要制定国家适应方案,以降低占据该国主要人口的农业从业者对气候变化的脆弱性。适应性目标摩洛哥将至少将自己总投资的15%运用到一些关键基础设施建设、气候变化脆弱人群和脆弱的生态系统,尤其是在山区、绿洲和沿海地区,通过采取适应性行动,持续努力提高它们的恢复力。这些措施包括:综合的水资源治理、人工再填充地下蓄水层、防沙漠化措施、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以及将种植地带改造成果园。摩洛哥在能源行业采取行动来实现目标:
1)要更多投资到太阳能、风能项目中,显著提高各种装置容量,到2050年对能量贡献达到50%;
2)降低在建筑物、交通和工业的耗能,实现到2030年减少15%的目标;
3)逐步淘汰化石能源。

摩洛哥优先形成一个连贯的可持续发展战略,因此在制定政策时将这些措施都囊括进来了。最需要注意的政策有:《国家可持续发展战略(NSSD)》;《国家应对全球变暖战略(NSGW)》;《绿色摩洛哥计划(GMP)》;《绿色投资方案(GIP)》;《摩洛哥太阳能方案(MSP)》。摩洛哥非常详细阐述了其在有无国际支持的情况下能达成的目标,这也私人投资者释放了投资的信号,增加了摩洛哥得到包括绿色气候资金在内更过国际气候资金支持的可能性。

 

 

对中国而言,在能源和基建投资时,需要及时捕捉这些国家新的气候融资需求,更多关注绿色金融,抓住所投资国的气候政策机遇,进行绿色投资,实现中国对外投资的“绿色化”。其中,不仅要依靠强有力的末端治理措施减少项目对在地国的环境负荷,还应采用财税、绿色金融等手段从投融资前端改变资源配置的激励机制,让更多的资金流向绿色产业,严格控制污染性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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